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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 >> 减刑假释

缓刑是指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等表现,如果确实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延缓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人符合并遵守刑法关于缓刑期间的规定的,则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日期:2019-03-04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307次 [字体: ] 背景色:        

什么是缓刑、对于缓刑的适用应该符合哪些标准

答:缓刑是指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等表现,如果确实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延缓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人符合并遵守刑法关于缓刑期间的规定的,则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该条还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此外,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的制度,是我国独有的制度,相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对其人身自由性的局限较小,所以在适用缓刑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判断,尤其要注意其中的确实不至于危害社会这一条,否则会违背缓刑的适用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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