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打官司 >> 诉讼须知 >> 诉讼指南

律师法律检索报告制作指引

日期:2023-03-24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以下文章来源于重庆市律师协会 ,作者重庆市律师协会

“近日,重庆市律师协会发布《法律检索报告制作指引》,指引中详细介绍了法律检索的具体步骤、法律检索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并附范本。以下是指引全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来源 | 重庆律师网

- 1 -

基本要求

一、为规范律师行业对外出具法律检索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提高法律文书的整体质量,有效规避执业风险,我市律师(以下简称为“律师”)可参考本指引的具体要求,对外出具法律检索报告。

二、法律检索报告系律师对待决案件应适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梳理后制作的报告。

本指引所称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以及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说理依据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三、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保证法律检索报告中条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如司法实践中对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理解存在歧义的,可以引用实务或理论书籍内容作辅助理解。

五、鉴于法律检索报告出具的对象不同,其具体内容和重点信息可能会存在差异,本指引以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法律检索报告为例,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内容与格式灵活作出适当修改。

六、地方人民法院已颁布法律检索报告标准格式的,则应遵循该标准格式相关要求出具。

- 2 -

检索步骤

第一节 选取数据库

一、律师一般应在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官方发布平台进行摘录,如通过其他数据库进行检索,应与官方版本进行对比。

二、如官方发布平台无法提供检索功能,律师可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网址:http:// https://flk.npc.gov.cn/)或国务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zc_flfg.htm)等权威网站进行检索或提供对比样本。

第二节 确定检索目标

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从案件事实中提取法律条文中的行为条件、行为模式部分,最终通过检索相应条文确定法律后果,即检索目标。

第三节 确定检索方式

一、体系检索法

通过法律规则的制定体系,由部门法分类或上下位法、法律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检索。

二、关键词检索法

通过提取待决案件中核心事实、争议法律问题及法律关系中的关键词进行检索。

三、案例倒查法

通过相似案例中法院据以裁判的法律条文进行检索。

第四节 条文选取

一、律师应当结合案件情况注意引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时效性,如条文已被废止或修改,则不应再将其作为检索对象。

二、律师引用时应当准确完整写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条款序号,需要引用具体条文的,应当整条引用。

第五节 制作报告

一、法律检索报告应当包括检索主体、时间、平台、结果、内容等部分。

二、律师应当根据检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简要概括待决案件适用的法律规则。

三、如待决案件需要检索多个法律适用问题,可根据争议焦点分别罗列规范性法律文件。

四、如拟检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系历史版本,应当注明该版本的颁布及实施日期。

五、如引用期刊或书籍内容的,可将期刊或书籍相关页数的复印版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 3 -

内容与格式

第一节 检索说明

一、检索主体

载明制作报告的律所及律师。

二、检索时间

载明报告制作完成的时间。

三、检索平台

载明检索规范性法律文件使用的数据库。

特别提示:根据各个律所的文件规范,在页眉处可添加待决案件相关信息,如案号等。

第二节 检索目标

载明待决案件需要检索的争议法律问题。

特别提示:如检索目标有多个,应当分别罗列并排序。

第三节 检索结果

载明报告检索规范性法律文件经分析后得出的结论。

特别提示:如检索目标有多个,应当按照检索目标的顺序排列检索结果。

第四节 检索内容

载明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其他辅助书籍内容。

一、诉讼时效中断事由

(一)法律

(二)法律解释

(三)行政法规

……

二、借名买房人能否排除强制执行的判断标准

(一)法律

(二)法律解释

(三)行政法规

……

特别提示:

1. 规范性文件引用顺序如下: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辅助书籍。同时引用两部以上法律的,应当先引用基本法律,后引用其他法律。引用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2. 某些实践性较强或新兴领域,如实操规则多依赖于主管部门的操作规章或习惯,律师应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并基于合理的判断决定是否将答复作为结论列入报告。

附:范例

法律检索报告

一、检索说明

检索主体:××律师事务所【】律师

检索时间:××年××月××日

检索平台:【威科先行、法信……】

二、检索目标(待决案件争议法律问题)

1. ……

2. ……

三、检索结果

1. ……

2. ……

四、检索内容

一、××(待决案件争议法律问题)

(一)法律

(二)法律解释

(三)行政法规

……

二、××(待决案件争议法律问题)

(一)法律

(二)法律解释

(三)行政法规

……

附: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