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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日期:2013-06-22 来源:北京律师网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31次 [字体: ] 背景色:        

一般来说,复议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情况;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被申请人要求写明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

2.申请复议的请求

复议请求是指申请人要求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解决的问题。即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强制行政机关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

3.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包括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地点、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与复议要求相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等。 4.接受复议的行政机关的名称 在接受复议的行政机关名称的下面,写清申请复议的年、月、日,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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