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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诉讼律师解析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所需提交的材料
诉前保全所需提交的材料应提交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的证据。证明受诉法院为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其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单位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刑事申诉案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以有新理由或新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出申诉的,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
执行案件重新立案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因按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结案后当事人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当事人重新申请执行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执行案件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职务证明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主要负责人职务证明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北京市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指南为方便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诉讼、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司法公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当事人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可能实施的诉讼行为以及相关权利义务指导告知如下
财产保全——您执行中的“定心丸”在审判实践中,不乏这样的例子: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最后是败诉方,他的申请是错误的,这时候,申请人应该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由此可见,申请财产保全一定要慎重考虑,妥善行事,否则,要为此付出代价。
打官司的第一步——起诉起诉,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告状,常有人说:“冤死不告状”,这是个错误的观念。在生活中,您随时可能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民事纠纷,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作为法官给您的一点忠告是:诉诸法律、寻求正义。如果您不主动寻求法律的保护,那么法律也很难给予您及时的救助,因为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当事人的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因此,起诉对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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