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打官司专栏简介

选律师事务所,找知名律师,打放心官司。

  • 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
    日期:2013-06-09 点击:73次

    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 离婚双方当事人对于房屋问题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日期:2013-06-09 点击:65次

    离婚双方当事人对于房屋问题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离婚双方当事人对争议房屋的价值及归属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上。因为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十分棘手。对于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本解释规定只视具体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可以另行起诉。当事人对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解释(二)》总结实践中一些地区的较为成功的经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提供了一些可行的做法。比如可以根据个案的情况、考虑当事人的意愿,采取竞价、评估、拍卖等形式,以妥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 当事人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日期:2013-06-09 点击:49次

    当事人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 人身损害赔偿案证明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证据
    日期:2013-06-07 点击:278次

    人身损害赔偿案证明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证据 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的凭据;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同事的证人证言;交纳“四金”的凭证和管理机关的档案记录等。需要说明的是,在城市经商、居住的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应当同时提交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的证据,二者不能或缺。

  • 迟延履行责任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的双重性质
    日期:2013-06-06 点击:93次

    迟延履行责任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的双重性质迟延履行的责任虽然是由执行法官在执行程序中直接确定,但仍然是一种民事补偿手段,其基础是基于申请执行人的损失和可能受到的损失。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有权利要求被执行人按法律规定履行给付义务,以此来达到弥补损失的目的。

  • 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应适用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日期:2013-06-06 点击:1253次

    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应适用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有的执行人员以院长批准执行款发还日为利息截止日,有的以法院开出保管款票据日为利息截止日,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执行款到达法院指定的账户后,因客观因素不可能当天发给申请执行人,若以院长批准执行款发还日为利息截止日,加大了被执行人的利息负担;若以法院开出保管款票据日为利息截止日,执行款到达法院指定账户的当天,保管款票据就应当开出,保管款票据当天没有开出,所产生的利息由被执行人负担也是不公平的。

  • 分期履行的迟延履行利息如何计算
    日期:2013-06-06 点击:224次

    分期履行的迟延履行利息如何计算民银行的利率多次调整,假如分期履行执行款的期间经历了5次利率变动,按本金和利息的比例需进行5次动态的计算,计算这种本金处于动态形态的迟延履行利息,需用非常复杂的多元方程才能算出结果,只有数学家可以完成。笔者认为,分期履行的执行款中先清偿本金,到最后一笔本金履行完结时,再根据分期履行的期间,计算相应的利息。这种本金处于静态形态的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方法,易于操作且计算方式具有唯一性,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都能予以有效的保护。

  •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利率的确定
    日期:2013-06-06 点击:122次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利率的确定确定利率应以“日期”为准,即从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间届满次日起适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所谓同期,即从计息开始之日起至计算利息之日之间经过的期间,若为6个月以下,则适用6个月以下贷款的利率;若为2年左右,则适用1至3年的利率。同时,因为银行的利率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而做出适时的调整,法院要严格按法律规定,以银行同期利率为准。

  •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可以公开审理吗
    日期:2013-05-09 点击:91次

    刑事辩护律师解析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可以公开审理吗未成年人被告可能会因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出现异常行为,使审判工作不能顺利进行;二是未成年人的自尊心较强,如果把他们置于大庭广众之下,对其自尊心伤害很大,不利于其改过自新;三是未成年人犯罪接受刑事处罚后,还有很长的时间要在社会上度过,如果让未成年罪犯在审判时面对公众,也不利于他们今后的生活。

  • 当事人与律师产生意见分歧怎么办
    日期:2013-05-07 点击:148次

    当事人与律师产生意见分歧怎么办律师对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有自己的看法和处理方法。虽然律师的工作比较专业,但也难免在工作中出现明显的疏忽或错误,这时当事人要尽快提醒他,或者让他作出令当事人满意的解释。如果对律师的工作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要及时向律师提出。特别是一些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一定要自己拿主意,但在提意见前要三思而行,因为当事人的意见可能不那么专业或与法律规定不符。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010-574257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