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企业法律顾问 >> 章程制度

行政管理费用支出管理规定

日期:2015-01-15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 作者:企业法律顾问 阅读:11次 [字体: ] 背景色:        

行政管理费用支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按照预算合理使用各种费用,控制各项成本费用,节约开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用餐,需填写“借款单”或“支票领用单”,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按照预算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公司领导招待客人,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

第三条 因业务宣传用的宣传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置。综合管理部按照年度预算根据实际需要,每季度报一次宣传品购置计划和预算,由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临时购置,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各部门领取宣传品,需填写“领用单”,由部门经理审核并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到综合管理部领取。

第四条 公司办公用品每月由各部门按照年度预算提出计划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汇总后编制购置计划和预算,报总经理审批。临时购置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由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第五条 市内费按照“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执行,由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六条 因公差或市内开会的差旅费、会议费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第七条 邮电通讯费

办公电话费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员工邮电通讯费按照“通讯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由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八条 业务书报费

各部门按照年度预算购置业务需要的工具书及资料,先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出入库手续,由各部门保管。公司报刊、杂志的订阅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

第九条 修理保养费

公司机动车及办公设备等因故障需要修理或进行保养,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保险费由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计财部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公司机动车用油,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置汽油票,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因公出国而发生的护照签证费、制装费等,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出国发生的差旅费、零星开支等费用,由计财部按照规定标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综合管理部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培训,费用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置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购置,各部门所需的低值易耗品应由每月月末向综合管理部申报“申购物品单”,综合管理部汇总后编制购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应提出申请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 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的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由计财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 本规定经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修改时同。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