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打官司 >> 民事诉讼流程 >> 执行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又不履行怎么办

日期:2016-01-12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349次 [字体: ] 背景色: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又不履行怎么办?

作者:李辉

问:我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受害人,我将肇事者马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马某赔偿我各项经济损失15万元。判决后马某以各种理由不付我赔偿款,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来马某托人找到我,说了他们家特别困难等一堆理由,最后我答应马某一个月内一次性给我10万元,我就不再追究了,我们双方写了书面协议。没想到过了一个月,马某连这10万也不给。现在我担心我们既然已经签了书面协议,将来法院执行也只能执行10万元,我白白损失了5万元。

答:你不必为此担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也就是说,马某在和解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和解协议所规定的内容,那么此时你具有选择权,你可以选择要求马某继续按照协议的约定给付10万元,也可以选择申请法院恢复对原判决书的执行,要求马某给付15万元。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