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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钢铁集团破产重整案

日期:2023-05-19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渤海钢铁集团破产重整案(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件)

裁判要旨:

“渤钢系”重整案是人民法院坚持破产审判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密切依靠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债委会作用,有效化解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巨额债务危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

(1)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和债委会作用,积极探索推行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机制。在前期庭外协议重组期间,在政府协调下组建债委会,统一金融机构行动,稳定企业存量债务,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在破产重整申请审查阶段,注重庭外重组工作成果与重整程序的有效衔接,有效提升程序效率。同时,政府各部门在产能环保保障、战略投资人引进、社会稳定以及债务人企业信用恢复、获取税收优惠等方面为企业重整提供支持。

(2)妥善选择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方式。“渤钢系”48家企业虽为关联企业,但未构成人格高度混同。本案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了程序性合并的协调审理方式,对48家企业破产案件所涉债权分别予以确认,但统一召开管理人会议和债权人会议,统一制定重整方案,确保了债权人公平受偿和重整方案的切实可行性。

(3)通过出售式重整的模式,合理安排生产模式和股权结构。在将以钢铁为核心的主业资产形成新的平台公司进行运营,最大限度发挥主营资产价值的同时,将剩余资产归入废钢铁资产平台,引入专业资产公司管理,提升其潜在价值,并剥离部分过剩产能和落后技术,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使企业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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