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的规定 本条未明确公司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期限及披露方式,可由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规定。通常情况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披露以1年1次为宜,公司可采取直接向股东告知、在媒体上公告或者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上报告等方式向股东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