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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例专栏简介

民事诉讼案例

  • 法院能否追加真实身份不明的人为当事人
    日期:2017-08-27 点击:86次

    法院能否追加真实身份不明的人为当事人一审法院根据借条的内容和查明的事实表明滩下某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需要追加其为本案的当事人。追加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既可以经当事人申请追加,法院认为由必要的也可由法院依职权追加,不论依何种方式追加,其前提是被追加的人是个可以明确的、与他人相区别的人

  • 合伙人能否以未授权执行合伙事务对抗第三人
    日期:2017-08-15 点击:83次

    合伙人能否以未授权执行合伙事务对抗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 盖章真实不等同于合同真实
    日期:2017-05-21 点击:81次

    盖章真实不等同于合同真实 协议形成行为与印章加盖行为在性质上具有相对独立性,协议内容是双方合意行为的表现形式,而印章加盖行为是各方确认双方合意内容的方式,二者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在证据意义上,印章真实一般即可推定协议真实,但在有证据否定或怀疑合意形成行为真实性的情况下,即不能根据印章的真实性直接推定协议的真实性。

  •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日期:2017-03-15 点击:169次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这是基于环境污染引发的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与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由法院同一合议庭于同日分别作出,两案当事人都服判息诉,判决均已发生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提起后,被告行政机关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筹措资金,监督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改工作。

  •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诉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镇人民政府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日期:2017-03-15 点击:166次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诉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镇人民政府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行政公益诉讼是一种全新的事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授权,对相关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一种新形式。正确认识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需要把握好三个关键词,第一是“公益”,公益诉讼一定是代表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维护私人利益

  •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日期:2017-03-15 点击:138次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试点提起公益诉讼以来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首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检察机关试点提起公益诉讼的二审案件。一审法院注重司法公开,体现公众参与,合议庭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庭审向社会公开并进行视频、文字同步直播。

  • 江苏省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诉江苏优立光学眼镜公司固体废物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日期:2017-03-15 点击:92次

    江苏省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诉江苏优立光学眼镜公司固体废物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案涉及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的认定问题。法院在案件审理中积极采取委托鉴定、调查等方式,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依法确认案涉固体废物的属性,较好发挥了司法的能动作用。

  •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日期:2017-03-15 点击:116次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案涉及公用事业单位超标排放的环境污染责任。金岭公司系热电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多次违法超标排放,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诉讼中,金岭公司积极整改,停止侵害,实现达标排放,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使本案具备了调解的基础。

  •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长泾梁平生猪专业合作社等养殖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日期:2017-03-15 点击:230次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长泾梁平生猪专业合作社等养殖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案是一起针对畜禽养殖污染要求污染者停止污染、治理污染并修复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在诉讼期间,排污者就停止了污染行为,部分诉讼目的已经实现。关键的问题是修复已经被污染破坏了的生态环境。在处理这个难题上,该案的审判具有三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充分体现了“技术的归技术,法律的归法律”的环境案件审判特点。

  • 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湖北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库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日期:2017-03-15 点击:167次

    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湖北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库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案涉及三峡库区饮用水资源的保护。磺厂坪矿业公司位于喀斯特地貌山区,地下裂缝纵横,暗河较多,选址建厂应当充分考虑特殊地质条件,生产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磺厂坪矿业公司与千丈岩水库分处两个不同的省级行政区域,导致原环境影响评价并未全面考虑生产对相邻千丈岩水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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