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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省福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日期:2015-01-05 来源:公司诉讼律师 作者:公司诉讼律师 阅读:11770次 [字体: ] 背景色: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闽侯县、闽清县、连江县、罗源县、永泰县、平潭县、福清市、长乐市),2015年福建省福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4】14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3年福建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闽统【2014】34号),现将2013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全省(含厦门)49328元(月人均4111元)

全省(不含厦门)47638元(月人均3970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0日

附件:

全省各设区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福州:53333元(4444元/月)

厦门:55864元(4655元/月)

莆田:43963元(3664元/月)

三明:46552元(3879元/月)

泉州:44895元(3741元/月)

漳州:46610元(3884元/月)

南平:44003元(3667元/月)

龙岩:45845元(3820元/月)

宁德:47020元(3918元/月)

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由省、各设区市统计局负责正式向社会公布,以上数据仅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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