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飞跃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专栏简介

法律顾问律师

  • 机关事业单位属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12种行为
    日期:2023-11-10 点击:5次

    机关事业单位属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12种行为中纪委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违规发放加班费、违规使用工会费和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等12种行为属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单位和按公务员单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这12种行为具体为

  • 股东应当知道的7个持股比例的意义和价值
    日期:2023-11-07 点击:5次

    股东应当知道的7个持股比例的意义和价值《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设置一票否决权的实务指引
    日期:2023-11-03 点击:5次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设置一票否决权的实务指引一票否决权又称重大事项否决权,在设定一票否决机制的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中,享有一票否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董事,可以左右公司某些重大事项的决议结果;这些重大事项主要包括董事会成员变更、利润分配、股东核心权利义务变更、重大交易或公司重大债权债务决策、关联交易等。

  • 如何防范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
    日期:2023-10-15 点击:15次

    如何防范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如果股东出资认缴期限尚未届至,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股东加速履行出资义务。但是当公司解散、破产或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股东的认缴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股东逾期未能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根据不同情形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不当减资股东也需要比照股东出资未到位或抽逃出资时的责任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其在不当减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如何制定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
    日期:2023-10-13 点击:20次

    如何制定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国内外关于公司治理或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有多种,主要类别有:一是强调公司治理结构的相互制衡作用,认为是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形成的一种相互制衡关系;二是强调企业所有权或企业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主导作用,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只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企业所有权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抽象概括;三是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权益,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代表,如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等;四是强调市场机制在公司治理中的决定性作用,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所有者对一个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

  • 财务顾问费的性质与法律责任
    日期:2023-10-13 点击:49次

    财务顾问费的性质与法律责任财务顾问费(包括投资顾问费、咨询费、手续费),一般指金融机构在与企业开展融资业务过程中,除合同约定利息外另行收取的费用,该部分费用在大多与该笔融资相关,却不直接表现为利息等直观的融资成本。作为资金的需方,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为取得贷款不得不与金融机构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签订融资顾问类协议,向其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导致借款人除向金融机构支付借款利息外,还要承担财务顾问费等形式的融资成本。

  • 合同审查业务指引
    日期:2023-10-07 点击:34次

    合同审查业务指引本指引所称合同审查业务,系指法务风控部对经办人员、经办部门、分管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送审或按其指示自拟的合同根据业务需求、监管要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法务风控部的专业判断,通过检查、核对、分析、研究等方法,就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他缺陷提出意见供经办人员、经办部门、分管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决策或商务谈判时参考的专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自拟合同文本、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和对合同文本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合同审批意见。

  • 公司简易注销,股东面临的法律风险
    日期:2023-10-06 点击:23次

    公司简易注销,股东面临的法律风险简易注销制度确实帮助公司退出市场更加便捷,但是这样的便捷是以全体股东作出承诺为前提的。从市监局提供的格式版本来看,《全体股东承诺书》一般都表述为:股东承诺公司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不存在公司失信、被行政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形,全体股东若违背上述承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正因为如此,全体股东承诺书如同一枚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给股东爆出法律风险,即使公司已注销登记。

  • 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日期:2023-09-27 点击:18次

    董事(长)的产生方式至于增补董事方式与原始董事产生方式是否可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法对此并未明确。法院裁判该章程条款违反公司法规定,实则认为公司董事会无权自行产生董事,即董事皆应由公司股东会产生。但也有观点认为,对于替补董事,应赋予公司董事会一定权利,或在公司章程中可以对此做出特别安排,如该案之该董事会决议,并非当然无效。

  • 公司同股不同权配置的法律效力
    日期:2023-09-24 点击:42次

    公司同股不同权配置的法律效力股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享有表决权(含选举与被选举权)、资产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知情权、股东会临时会议召集权、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新股优先认购权、提案权、质询权、解散请求权、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以一定股权比例作为行权条件、以股权比例作为权利范围及其他与股权比例直接相关的股权主要包括表决权、资产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会临时会议召集权、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新股优先认购权、解散请求权,因而本法律论证意见所指股权系指表决权、资产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会临时会议召集权、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新股优先认购权、解散请求权,其他股权的行使与股权比例无关,无设置同股不同权的可能性,故不在本文论述范围内。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136912556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