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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专利侵权,如何应付

日期:2016-03-02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04次 [字体: ] 背景色:        

被告专利侵权,如何应付?

网友咨询:

08年我公司自己设计的产品现在被对方控告侵犯了其产品的外观专利。后经对比,外观相似度很高。

问题是,他的专利是07年申请08年3月份才拿到的,但是我的产品是08年1月就已经设计出来,2月底已经投入生产了。设计之前也查找了相关专利,并没有找到这个产品的专利。我的这批产品是在他专利拿到之前就生产好的并销售至今,那对方拿到专利证书之后我的销售行为算不算侵权?

如果算侵权的话,应该如何应对?

律师回复:

首先说一下,侵权不是申请日开始算,而是公告日开始算,因为没有授权公告哪儿来的权利,所以没公告的话就没有侵权的问题;

你这个情况不属于先用权情况,所以对方专利一旦公告那你就从该公告日开始就算侵权了。也就是说申请日到公告日之间你没有侵权,公告日之后你的销售和制造行为都侵权。

应对方法就是赶快去看看能不能无效掉?还有你如果有专利的话看看对方有没有侵权你的可能性?

我觉得你需要在无效这方面可以多下功夫,然后看情况再配套想起它方法吧。

小编进行补充: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侵犯专利权,在我国将承担三种责任: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赔偿上,赔偿的标准一般是因侵权获得的收益。

2、行政责任,专利侵权的行政相对较小,不象侵犯商标权那样会受到罚款处罚,企业对此并不在意。

3、刑事处罚,侵犯专利权构成犯罪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

当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发现有侵犯自己专利权的行为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确认侵权事实的存在并分析自己专利的可靠性对侵权的标的物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取得证据,以确定侵权事实的存在。同时要仔细在确定自己的专利权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

2.查清侵权的具体情况和遭受损失的程度即查清侵权行为人所侵权的程度,包括生产规模、使用情况、销售渠道、销售数量、价格、据此测算出所受经济损失的额度以及侵权行为人的单位,姓名,地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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