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如何提起?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规定,下列案件应由人民法院经济庭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审判:
(1)关于是否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
(2)关于宣告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
(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
(4)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案件;
(5)关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的纠纷案件;
(6)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包括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的案件);
(7)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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