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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抵销知识点

日期:2021-12-25 来源:- 作者:- 阅读:267次 [字体: ] 背景色:        

《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抵销知识点

抵销权既可以通知的方式行使,也可以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

抵销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一经生效,其效力溯及自抵销条件成就之时,双方互负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

双方互负的债务数额,是截至抵销条件成就之时各自负有的包括主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在内的全部债务数额。

行使抵销权一方享有的债权不足以抵销全部债务数额,当事人对抵销顺序又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根据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进行抵销。

《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抵销知识点

抵销权既可以通知的方式行使,也可以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

抵销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一经生效,其效力溯及自抵销条件成就之时,双方互负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

双方互负的债务数额,是截至抵销条件成就之时各自负有的包括主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在内的全部债务数额。

行使抵销权一方享有的债权不足以抵销全部债务数额,当事人对抵销顺序又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根据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进行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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