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偷取岳父存款后用假存折顶包获刑
作者:如东县人民法院 薛春燕 朱天晔,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如东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被告人王某因偷用了岳父母存折里的钱,害怕事情暴露,伪造金融票证“顶包”而构成犯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8年,张某、徐某夫妇将两张合计8万元的银行存单交给女儿和女婿王某进行保管。不久,王某因在外欠下债务,便对岳父母的这两张银行存单动起了歪脑筋,偷偷把钱款取出来归还了债务。之后,王某在互联网上以1000多元的价格通过他人伪造了票面金额为4万元的银行存单两张(户名分别为张某、徐某),并将上述存单放至保险柜中。2020年初,王某妻子及岳母徐某携带该两张伪造的存单至银行柜面取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并报警。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庭审中,王某对指控的事实、证据、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其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
如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伪造银行存单,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等,采纳了公诉机关关于王某可适用缓刑的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随着经济发展,金融票证已成为生活中重要的信用支付和结算工具,伪造金融票证损害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破坏了国家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妨害了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是一种犯罪行为。本案中,尽管王某伪造的是自己亲属所有的票证,但是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