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
目前为止,我国调整商标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等;涉及商号保护的法律文件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行政法规;而涉及到如何解决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的法律文件则主要集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份法律文件中。
(二)存在的问题
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了商标专用权,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在保护商标权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例如: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在“商标字号化使用”的情况下,只有企业名称中不规范使用并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情况下,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如果企业名称规范使用,即使对相关公众产生误认,也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注重强调侵权人的主观故意和欺骗性,使得一些搭便车者即使造成了误导公众的结果,但因为难以认定其主观过错,而使其逃避法律责任。另外,目前在我国缺乏商标权与字号权的统一立法。商标和字号分受两个部门管理,彼此间缺乏信息沟通。在效力上商标权效力范围是全国,字号权效力范围则有全国范围和地方范围之分。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全国性企业与地方性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并没有地域范围的界限,这些体制上的硬伤和缺陷,客观上为那些恶意注册或登记者打开了方便之门。使得“字号的商标化使用”、“商标的字号化”现象泛滥,却没有可以适用的法律来制止这种现象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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