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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辩护专栏简介

诈骗罪辩护:诈骗罪,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日期:2020-05-15 点击:123次

    诈骗与民间借贷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 合同诈骗罪的关键问题整理
    日期:2020-05-04 点击:199次

    合同诈骗罪的五种情形:( 1 )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 )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 )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 )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合同诈骗罪裁判规则
    日期:2020-05-04 点击:424次

    债务人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骗保获贷,公司主管人员明知债务人存在上述情况,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致使担保单位承担担保责任,应认定为具有诈骗故意以及非法占有的目的。债务人欺骗担保单位,致使担保单位成为实际的债务人,遭受经济损失,因债务人与担保单位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应按照合同相对方处理,构成合同诈骗罪。

  • 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0-04-19 点击:379次

    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 刑事辩护律师谈诈骗罪证据审查指引
    日期:2020-04-16 点击:681次

    刑事辩护律师谈诈骗罪证据审查指引,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明知系他人所有的财物而釆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予以骗取,属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对“非法占有目的”,应综合行为人行为手段和对财物的处置方式等证据予以认定。共同犯罪的,每一个行为人都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共同犯意支配下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

  • 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要件的认定
    日期:2020-04-14 点击:234次

    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要件的认定,对于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非法集资过程当中的,应当只对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以集资诈骗罪处理,对于之前实施的行为,应以其他非法集资犯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对于共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应当只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犯罪人以集资诈骗罪处理;对于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犯意联络的犯罪人,应对其参与实施的全部事实以其他非法集资犯罪处理。

  • 不具备偿还能力高息借款构成诈骗罪
    日期:2020-04-06 点击:127次

    不具备偿还能力高息借款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民事欺诈行为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以不真实情况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使对方陷于错误认识,从而达到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

  • 信用卡诈骗罪证据审查指引
    日期:2020-03-30 点击:675次

    信用卡诈骗罪证据审查指引本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信用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立法解释,“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 合法贷款后使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行为之定性
    日期:2020-01-02 点击:460次

    合法贷款后使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行为之定性,贷款诈骗罪构成要件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般是指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但更准确的界定,是指通过诈骗方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诈骗是非法占有贷款目的实现的手段,离开诈骗就不存在贷款诈骗罪之所谓非法占有目的可言。贷款时未使用诈骗方法,合法取得贷款后即使有欺诈行为,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能以此事后故意推而及于事前,认定行为人在贷款时已有犯罪故意。

  • 采用诈骗手段占有赃物应定为侵占罪
    日期:2019-12-31 点击:147次

    采用诈骗手段占有赃物应定为侵占罪,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编造谎言的方法,使被告人陷入一种错误的认识,只好“自愿地”将金颈链交给韩某,韩某的行为属于诈骗性质,应定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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