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诉讼律师 | 合同律师在线 | 知识产权律师 | 房产纠纷律师 | 交通事故律师 | 劳动争议律师 |
| 股权纠纷律师 | 保险律师在线 | 外商投资律师 | 土地征收律师 | 工伤事故律师 | 婚姻家庭律师 |
| 法律顾问律师 | 税务律师在线 | 银行金融律师 | 建筑工程律师 | 医疗事故律师 | 损害赔偿律师 |
企业法律顾问专题简介企业法律顾问
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与法律适用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既是一人公司,也是有限责任公司,它既有一人公司的特点,也有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因此,本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适用第四节的特别规定以外,应当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法律解析《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而使一人公司得以浮出水面,无论自然人还是法人均可以根据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一人公司。其没有股东会,基于唯一股东行使权利,从而公司法有关多元化股东之间的权利制约与平衡的机制无法适用,基于零内耗,经营方式与组织方式都可以因此更为灵活,或许这就是一人公司的最大优势、最强大之竞争力,一人公司的运营良好,将会极大的推动公司的发展。
破产程序中对破产企业应收境外债权如何追收如果该笔境外债权数额较大,且通过司法程序收回债权的可预见性较强,司法程序主张债权成本又低于可收回的债权数额,则可由破产管理人(清算组)通过司法程序对外追收债权。
外方股东私自到工商管理局变更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何处理对于状告工商管理局错误作为的诉讼,应当考察工商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中是否存在违反行政法规的事实及后果,有时虽然造成了公司经营困难,股东权益受损,追根溯源还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混乱,权利失去制约造成的,不能出了问题就找工商管理部门的错误。
中方股东不同意公司继续存续的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议表决以此确定公司是否存续以及中方股权是否可以通过转让方式退出公司,抑或通过由公司回购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由于中方股东擅自转让公司,处置公司财产,给外方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具体诉讼上,外方股东可参照股东代表诉讼模式,起诉中方股东,并由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三人权益不会因公司内部不公开的表决信息而受到影响在有限责任公司处理重大事务过程中,同样存在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事项公开公示的认定问题。如果重大事项审议并公示后,必然产生一种对抗效力,一般民事主体在进行交易时就要更加慎重。而如果公司审议重大事务并不公开,那么其效力特别是对外效力就会很有限。故凡是未经公开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项交由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恐不能产生对抗效力。
未登记为股东的股份相对方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 中外合作企业实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形式,未登记为股东的一方,其对中外合作企业股东的股权转让,显然不具有优先购买权。如要具有优先购买权,首先应当确认其股东资格。
合资公司依合资合同成立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仍受合资合同约束,还是受合资公司章程约束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问题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成立必须经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其股权转让同样也必须经过权力机构的审批。在政策逐步放宽的今天,对于没有经过审批的股权转让合同应当认定该类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因为还不知道是否能够得到有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既包括没有进行申报,也包括正在申报过程之中,但还没有得到审批意见。
国有企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作为监事会成员 国有公司实际主要指两种情形:一种是国有独资公司,即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一种是国家出资占控股地位的多种成分并存的公司,亦称为国有企业,只是要强调国有股份应占到50%以上,如果只是参股,则不能称为国有企业。
![]()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