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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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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
    日期:2012-08-14 点击:485次

    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 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方面最有力的一道司法防线被突破之后,往往又和“执行难”互相恶性循环,以致案件执行不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也移送不了。应该说,公安机关只接受人民法院移送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而拒不接受当事人直接控告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的,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纠正或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纠正外,再赋予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权,无疑会大大发挥此罪应有的作用和威力。

  • 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日期:2012-08-14 点击:412次

    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不动产交易,尤其是房地产在建项目办理转让时,土地、规划、建设、房产、税务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竟然只要求买卖双方提供转让合同和完税证明,却不要求买卖双方提供是否履行了转让合同,即购买人是否向出售人支付了交易价款的发票、银行凭证等手续,出现了未付交易价款的购买人,也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的漏洞,使得恶意逃债虚假交易双方有机可乘,有空可钻。

  • 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日期:2012-08-14 点击:657次

    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债务人的资产是对债权人债权的总担保,债务人与第三人串通,恶意处分其财产,必然侵害到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与此种恶意处分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是不言而喻的。合同相对性原理也是相对的,合同的效力虽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但不以合同当事人为限,合同的保全即代位权、撤销权显然就是对合同相对性的一种突破。

  • 针对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债权人的救济渠道之提起撤销权之诉
    日期:2012-08-14 点击:215次

    针对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债权人的救济渠道之提起撤销权之诉 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还有一种重要的方式是担保,即债务人将本不足以清偿对现有债权人债务的财产通过抵押、出质等行为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进行担保,因抵押权、质押权等均优先于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所以,债务人此种情形下的担保行为显然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依照《合同法》第74条撤销债权人的抵押、出质行为。

  • 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中涉及的新的证据的有关问题
    日期:2012-08-14 点击:242次

    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中涉及的新的证据的有关问题 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只能是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和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且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新证据必须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这意味着一审的举证期限与开庭审理的日期存在时何上的先后顺序,即举证期限应先于开庭审理之日。除有新证据的情形外,当事人应当于开庭审理之前完成举证。

  • 邮寄送达催收通知的证据认定问题
    日期:2012-08-14 点击:1630次

    邮寄送达催收通知的证据认定问题 如果其没有证据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抗辩成立,应由债务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同理,债权人将催收文件向邮政局交寄之后,邮政局虽然也有可能出现错投、误投、漏投等现象,但是这种情形的发生与邮政局正确投递相比较,概率极低。因此,如果债务人没有充足的证据予以反驳,法院应按照高度概然性的证明标准认定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到达了债务人,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 当事人对合同期间内的复利请求是否支持的问题
    日期:2012-08-14 点击:85次

    当事人对合同期间内的复利请求是否支持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借款合同若干问题的规定》(草稿)中也尊重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其在第28条中规定:“在金融信贷合同、资金拆借合同、委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中,当事人约定计收复利的,除中国人民银行明文规定可以计收复利外,该约定无效,复利不予计算。 ”从此看,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复利请求应该得到支持。

  • 处理担保合同纠纷中房产与土地的分别抵押问题
    日期:2012-08-14 点击:75次

    处理担保合同纠纷中房产与土地的分别抵押问题 房产与土地分别抵押,是确立“房随地走”,还是确立“地随房走”,是确认抵押合同效力争议较大的突出问题。我们认为,应确立“房随地走”的原则。理由如下,我国土地实行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两种形式,这导致了房产与土地所有权的不一致。而土地是建筑物的基础,房屋等建筑物是附着于土地上的财产,房产一旦失去了土地的支撑,其也就失去了房产的价值。

  • 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体现在法律上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日期:2012-08-14 点击:84次

    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体现在法律上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其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 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行为主要表现
    日期:2012-08-13 点击:285次

    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行为主要表现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该条规定了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三种事由:权利人向对方提出要求履行义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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