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打官司专栏简介

选律师事务所,找知名律师,打放心官司。

  • 执行和解后还可以恢复执行吗
    日期:2016-01-24 点击:96次

    执行和解后还可以恢复执行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执行案件风险告知
    日期:2016-01-24 点击:45次

    执行案件风险告知1、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行政赔偿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天。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天。前三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 对不协助执行单位的强制措施
    日期:2016-01-24 点击:60次

    对不协助执行单位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 执行中止和终结
    日期:2016-01-24 点击:77次

    执行中止和终结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 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几种情形
    日期:2016-01-24 点击:140次

    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几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日期:2016-01-24 点击:64次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 执行应该由哪个法院进行
    日期:2016-01-24 点击:42次

    执行应该由哪个法院进行应当向制作判决书的第一审当地法院申请执行或者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 能否根据刑事判决主文中的责令退赔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日期:2016-01-24 点击:229次

    能否根据刑事判决主文中的责令退赔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法院能否执行
    日期:2016-01-24 点击:56次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法院能否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只可查封不可处置)。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按照前述司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 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提交的手续
    日期:2016-01-24 点击:93次

    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提交的手续第八十八条 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010-574257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