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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流程专栏简介行政诉讼流程
行政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后予以改变的,向原行政机关所在地或者复}义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拘留、收容遣返等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行政机关所在地、原告居住地、原告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怎样提出行政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提出的请求法院予以保护的主张。行政诉讼的诉求为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合法的予以维持,不合法的予以撤销。所以提出诉讼请求应针对行政诉讼的上述特点: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行为;行政机关不答复申请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限期履行;认为行政处罚不合理的,如处罚过重或过轻等,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合理变更。
不服行政主体的哪些行政行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惩戒性制裁。《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指强制扣留、强制治疗、强制戒毒等人身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及行政机关在紧急状态下,如防疫、交通、自然灾害等情况下,为社会安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起诉的期限为多久 其他法律也有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的规定,根据特别法优先适用普通法的原则,应当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等。这是因为,诉讼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外,其他任何机关均无权对之加以否定或者限制。
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有哪些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哪些人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什么是行政诉讼及行政诉讼有什么特点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处于行政主体的地位,拥有实现其代表国家意志的手段。因此,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只做被告,它无须通过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实现具体行政行为。
什么是行政复议申请书及复议申请书怎么书写 一是标题要写明“复议申请书”。二是写明复议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等情况。三是写明申请复议的事项、申请复议的具体要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四是最后写明送交的复议机构的名称,并在右下方注明复议申请人的姓名,注明年、月、日,并在附件中写明复议申请书副本的份数以及提交的证据的名称、份数。
哪些行政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一是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惩戒性制裁。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二是行政强制措施。具体指强制扣留、强制治疗、强制戒毒等人身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及行政机关在紧急状态下,如防疫、交通、自然灾害等情况下,为社会安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管辖权问题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法律规定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外,所有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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