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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专栏简介法律常识
行政许可的含义是什么、哪些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呢(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老百姓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该怎么办现实生活中,我们面临行政处罚时,会不知所措,觉得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正确时,不知该如何是好,因此法律赋予了我们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权利。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有哪些情况是需要举行听证的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公安机关可以随意检查公民的住宅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査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在当场收缴罚款后,该如何处置该笔罚款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公安机关能够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处罚实行的是罚缴两条线,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不能自己收老百姓的罚款,只能由老百姓去指定的地点和单位缴纳罚款。但是这种罚缴分离的政策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普遍适用的,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对一些特殊事项,公安机关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已经超过七个月,还能被公安机关处罚吗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由此可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已经超过七个月,但是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把几个行政拘留进行合并处罚的,最长不超过多久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因此,老百姓违反治安管理,同时被判处几个行政拘留的,可以把这几个行政拘留进行合并处罚,合并处罚被拘留的天数不是绝对相加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行政机关应当在行政处罚前告知被处罚人事实和理由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如果不事先告知,或者虽然对公民进行了告知,但是对公民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不是其告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行政机关应当在行政处罚前告知被处罚人事实和理由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如果不事先告知,或者虽然对公民进行了告知,但是对公民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不是其告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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