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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律师专栏简介

民事诉讼律师

  • 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而殴打法官的,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日期:2017-12-12 点击:111次

    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而殴打法官的,应受到怎样的处罚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一直坚持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吗
    日期:2017-12-12 点击:914次

    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一直坚持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吗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同时,该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是否具有可诉性
    日期:2017-12-10 点击:134次

    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是否具有可诉性如当事人如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存在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人民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裁定不予执行,否则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本案中,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对涉案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申请,且原告未能举证证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对涉案的公证债权文书不予执行,故在此情形下,原告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不符合相关规定,对于原告的起诉,应当予以驳回。

  • 普法节目在做新闻报道的过程中,是否可以披露未成年犯罪人的真实姓名
    日期:2017-12-09 点击:225次

    普法节目在做新闻报道的过程中,是否可以披露未成年犯罪人的真实姓名新闻报道等不仅不能使用未成年人的真实姓名,就连其他任何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身份的信息均不得披露。本案中,该普法栏目在新闻报道中,披露了小赵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给小赵及家人带来了很大伤害。小赵及父母可依照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要求普法栏目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我国法律对已满1 6周岁未满1 8周岁的未成年工给予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日期:2017-12-09 点击:65次

    我国法律对已满1 6周岁未满1 8周岁的未成年工给予的特殊保护有哪些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 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在本案中,李某作为一名十七周岁的未成年人想要参加工作,应当了解以上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行业内进行工作选择,并且在自己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证人证言都有哪些要求呢
    日期:2017-12-06 点击:200次

    证人证言都有哪些要求呢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因为各种诉讼案件都是社会上发生的,案件一经发生,往往就会被人所感知,因此借助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国民事诉忪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我国法律规定作证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法律没有拒绝作证的规定。当然,法律规定对证人的人身安全会予以保护。

  • 团购便宜背后的陷阱以案说法
    日期:2017-12-06 点击:124次

    团购便宜背后的陷阱以案说法团购最直接的好处就是价格便宜。但与此同时,随着团购网站的泛滥,团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案例屡见不鮮,值得消费者高度警惕。

  • 网民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日期:2017-12-06 点击:80次

    网民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网络购物也要索要发票。网络购物和商场超市所不同的就是商家和消费者不面对面,但相同的是,商家同样必须对自己售出的商品承担法定责任。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如果网络商家涉嫌欺诈,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因此,购物凭证就是维权的关键,一定要索要发票。还有如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尤其是卖家同意退货的记录,以便投诉时方便拿出相关证据。

  • 驳“物业费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物业费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日期:2017-12-05 点击:163次

    驳“物业费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物业费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从连续性债务具有整体性、关联性、独立性角度分析,尽管各期债务确实因时间经过而不断产生,而不是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形成,但由于其是在同一合同项下对一定期间基于同一原因而产生的继续性债权的一次性或统一约定,各期履行的债权实际上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分期履行的独立性不足以否定其整体性和关联性。

  • 民政局强制火化尸体,亲属可否维权
    日期:2017-11-30 点击:2900次

    民政局强制火化尸体,亲属可否维权火化尸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由火化场进行火化。民政局的执法人员当众火化尸体的行为是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同时民政局所属殡葬管理所的执法人员的做法是损害遗体的行为,赵某也可以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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