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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为躲避限购买房政策 替女儿找了个“假女婿”

日期:2015-11-02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网 阅读:59次 [字体: ] 背景色:        

她之所以将自己出钱购买的房产写在了女儿和假女婿名下,就是为躲避限购,到银行办到贷款。苦于假女婿不肯办过户,她才到法院打起了官司。南京限购房政策刚取消,26日上午,玄武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为规避限购冒名买房案。庭审中,原告母亲李某称,她之所以将自己出钱购买的房产写在了女儿和假女婿名下,就是为躲避限购,到银行办到贷款。苦于假女婿不肯办过户,她才到法院打起了官司。

为贷款买房替女儿找个假女婿

“买房的首付钱是我出的,贷款也是我还的。房子虽然在他名下,但实际上与他无关。”26日上午,在玄武法院锁金村法庭,原告李女士称,2012年9月10日,她看中了一套位于玄武区板仓街的二手房,谈好的价格是97.5万元。首付款为50.5万元,剩余47万需要到银行贷款。

可奇怪的是,法庭上出示房产证时,李女士购买的房产却在女儿小莉和一个吴姓男子名下。“都是中介出的馊主意。”李女士解释,买房签合同时,中介公司告诉她,因为她名下已经有房产,根据南京市限购政策,她无法在银行办到贷款。为了能贷到款,在中介公司的建议下,李女士将房主改成女儿小莉和“麻友”老吴,让40多岁的老吴冒充她的女婿,并以老吴的名字到银行办理了贷款。

没想到,贷款办好后,老吴不肯过户了。无奈之下,李女士才将女儿小莉和老吴告上法庭,要求老吴配合过户房产。

假女婿索要5万房款

“还给我5万块,我就配合把房子过户。”在庭审中,老吴承认自己与李女士女儿小莉没有任何关系,李女士以自己名义买房办贷款,只是规避限购政策。但老吴同时称:“买这套房子,我也出了5万元的。她要办过户,得把5万元还给我。”

“他这是敲诈!根本一分钱没出过。”法庭上,李女士与女儿小莉都坚持房产与老吴无关,因为他自始至终都只是买房办贷款的一个“道具”,没有出过一分钱,与房子没有任何关系。

李女士的女儿小莉也出庭应诉,她告诉记者,买房的一切手续都母亲操办的,她对内情不是很清楚。直到母亲要打官司告她了,才与她说明情况。对于母亲的做法,小莉评价说:“我妈好糊涂!”

当日,法庭宣布暂时休庭,调查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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