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律师文集专著

遇开发商逾期交楼切记要取证

日期:2015-1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张薇 梁栋贤 阅读:6次 [字体: ] 背景色:        

楼市进入调整期,逾期交楼的出现几率也高了起来

律师信箱

缴齐了费用,等到拿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却以种种理由推迟交楼,甚至连房产证也逾期仍未办理。律师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不必忍气吞声,可以拿起法律的利器保障自己应有的权益。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违约,从而索要延迟交楼违约金及延迟办证违约金。只要情况属实,开发商也的确构成了违约,该系列案件一般均会以业主胜诉告终。

案例回放:

迟交楼迟办证双重赔偿

2010年7月19日,姜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199万余元购买了位于机场路的一套房屋。姜先生依约付清购房款并支付相关税费,但开发商不仅延迟交楼,而且至2013年1月30日姜先生起诉到法院时,仍未把房产证办下来。为此,姜先生先后两次将开发商告上法庭。2013年6月8日,对于延迟交楼,白云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按购房总价款的每日0.03%标准,向姜先生支付违约金。对于延期交付房产证,白云法院判令开发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办妥房产证交给姜先生,同时以购房总价款每日0.02%的标准向姜先生交付逾期违约金。

判后,开发商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开发商称,姜先生已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楼的违约金,现又再次主张延迟办证违约金,存在违约金计算时间重叠、违约金计算重叠的问题。另外,一审判决违约金比例过高。广州中院经二审审理查明,另案生效判决已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楼违约金,但因双方已在《补充协议》中对开发商应承担的逾期办证违约责任的起始期限作出相应的变更,故开发商的上诉理由缺乏法律依据。据此,广州中院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开发商的上诉请求。

律师说法:

注意取证保护自身权益

分析说,迟交楼是楼市较为常见的一大纠纷类型。分析起来,迟交楼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发展商因开发资金不足等原因令工期延长而导致迟交楼。另一个原因是发展商对一些小区的设施、绿化、教育配套等随意更改,导致不能按时通过验收,拿不到竣工备案表等文件而达不到交楼条件;还有一种原因是房屋质量问题严重,达不到交楼条件而被业主拒收楼。

对处理迟交楼纠纷,提醒,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特别要注意取证问题。在收楼前一定要注意保存好购房合同、收楼通知书等各种相关证件,发展商发出的收楼通知书一定要有该公司的盖章才有法律效应。如遇到发展商迟迟没有交楼,但又一再口头承诺交楼时间时,业主可要求发展商一定要正式发文通知交楼时间,并需盖上公章才有法律效力。

通常开发商在合同附件会约定,需付清房款后(包括贷款发放到开发商账户)才交楼,对这一点法院往往认可,所以购房中首先要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但若因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导致放贷时间在约定交楼日之后,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签合同时,买家应尽量采用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如开发商另采用自己拟订的版本,或在补充协议约定对业主不利的霸王条款,应向房管局和工商局反映,要求改正。业主尤其要注意,购房合同中,若发展商限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总额太低,是应该特别警惕的。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