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经典案例选编 >> 房产建筑案例

房东不服“整改”状告房管局遭败诉

日期:2015-11-03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记者宋宁华 孙云 阅读:72次 [字体: ] 背景色:        

上海的林先生夫妇把两居室分隔出5个房间、安装了6个电表后对外出租,被房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并罚款25000元,林先生夫妇为此两度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本市首起群租引发的行政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认为行政机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驳回林先生夫妇的诉请。

为了把空置的房子出租出去,林先生夫妇将松江区松云水苑一套二室二厅二卫的房子进行了局部改造,分隔成五间,即客厅一间、餐厅一间、厨房分隔成两间、储藏室与卫生间合并成一间。并在不同隔断的空调前分别安装了6个电表。

去年8月23日,松江区房管部门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认定林先生夫妇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限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改正上述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同年12月31日,因林先生夫妇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房管部门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罚款25000元。

林先生夫妇先后两度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责令整改通知无效,并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请后,又提起上诉。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根据房管部门提供的现场笔录及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材料,可以证明涉案房屋原始设计为二室二厅二卫的房间被改建分隔为房间五间,分别安装了空调及小电表,具有《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认定的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等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的事实,违反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

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证明林先生夫妇并未根据《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涉案房屋结构予以整改调整。房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因此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