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2016-02-16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6次 [字体: ] 背景色: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具备哪些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对发起人的资格,国家只限定了原有企业改组为公司时,原有企业作为公司的发起人,要经原有企业资产所有者的批准,如不以原有企业作为发起人时,原有企业的资产所有者作为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额不得低于1000万人民币。

股份发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每一股金额应当相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公开的方法,依法定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募。

必须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必须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依法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登记,必须按照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取得政府授权部门的批准,在召开创立大会30天内,由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登记申请书、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待批准后,公司即取得法人资格。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