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破产情形下注册资本加速到期的司法认定
《人民司法·案例》2022年第35期
【裁判要旨】
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存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制度,其目的就是公平处理公司对外债务,避免债权人的利益遭受损害。
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应当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案号一审:(2021)闽0823民初353号 二审:(2022)闽08民终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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