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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用预重整、实质合并、协调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解决大型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重整难题

日期:2023-05-19 来源:| 作者:| 阅读:24次 [字体: ] 背景色:        

综合运用预重整、实质合并、协调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解决大型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重整难题——隆鑫系十七家公司重整案(2022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裁判要旨:

预重整是在庭外重组和破产重整两种制度的基础上融合创新而产生的一种企业挽救辅助性模式,不仅具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化解争议等实际效果,还具有鼓励当事人自治与市场化协商、积极及早自救、自动自觉遵循法治的良好社会导向。预重整的有效实施既离不开充分的市场化运作,也离不开有效的法治化约束。本案中,在庭外重整阶段,法院采取“弱介入”的方式,充分发挥庭外重组的市场化脱困功能,让企业与各方主体进行市场化商业谈判,通过市场化筛选形成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防止庭外重组沦落为司法重整的庭外延伸。同时,法院也为预重整提供合法性和方向性指引,实现了庭外重组和司法重整的有效衔接。也正是由于市场化与法治化的有效结合,吸引了基金和产业投资人结合自身优势,形成合力,较好解决了多元化投资需求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集团和关联企业的存在已是常态,为了解决上述企业破产中存在的问题,2018年《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对关联企业破产问题进行了相应规定。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严格区分实质合并和协调审理适用标准,谨慎确定实质合并企业的范围,妥善把握协调审理的程序节奏,为重整计划的制定创造良好的条件。本案中,隆鑫集团相关企业和金菱集团相关企业能够形成各自的重组方案和投资方案,但是两个子系之间关联债务巨大,如果不能有效协调,债权人和投资人都会止步不前。本案两个子系的重整计划对关联债务的清偿做了协调,消减了关联债权人和投资人的疑虑;对招募投资人的进度做了协调,推动了重整计划同步形成;对主要程序节点进行协调,两个子系的重整相互促进,最终一体化推进重整成功。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维护和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隆鑫系企业重整案为人民法院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探索一条拯救大型综合性民营企业的道路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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