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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如何继承境外遗产

日期:2013-04-12 来源: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遗产继承律师 阅读:216次 [字体: ] 背景色:        

王某系中国人,在中国有住所。1998年王某在中国去世。去世时王某在澳大利亚有房屋两幢,生前在中国某银行有存款及利息20万元,在某投资公司有股票及股息10.6万元。王某生前未立遗嘱,配偶早死,两个儿子,一个住在中国,一个住在澳大利亚。王某死后,两个儿子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法院。中国法院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以及我国与国外交流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选择出国,这些人有相当一部分定居在了国外。由于他们的家人很多都留在国内,因此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涉外继承问题。在国内的家属如何才能继承他们在外国的遗产,以及应该适用的法律等,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所谓涉外继承,是指在继承人、被继承人和遗产所在地这三个继承要素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外国因素的继承。涉外继承与一般的国内继承相比,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在法律适用上,除了国内法,还包括国际条约的援用,国际司法原则(指解决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的原则)。二是在管辖权上,大都从保护本国当事人利益和位于本国境内的财产权益出发,通过国内立法,规定专属管辖等,以取得对涉外继承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处理涉外继承中的问题,一般都与这两个方面有关。

在法律适用上,要依遗产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该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的具体处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是中国公民继承境外的动产遗产,适用被继承人所在地法律。

2.是中国公民继承境外的不动产遗产,一律适用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而不能适用我国法律。

3.是中国公民继承境内的外国人的动产,适用该外国人住所地法律。

4.是中国公民继承境内的外国人的不动产,一律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即我国的法律。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是中国公民的涉外继承中,凡遗产为动产的,依据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凡遗产为不动产的,则依据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所以本案中,对于王某留在澳大利亚的房屋应该适用澳大利亚的法律。对于在中国某银行的存款和股票等应适用中国法律

在管辖问题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遗产所在地和被继承人住所地来确定涉外继承纠纷案件的管辖权。本案中,被继承人为中国公民,死亡时住所在中国,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法院作为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对本案拥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因为被继承人在中国的住所死亡,所以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对于王某留在澳大利亚的房屋因为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所以应该适用澳大利亚的法律。对于在中国某银行的存款和股票因为属于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所以应该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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