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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之遗产债务应当如何清偿

日期:2013-04-12 来源: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遗产继承律师 阅读:237次 [字体: ] 背景色:        

马某有一儿子,生前立有遗嘱将其所有的财产留给儿子。马某去世以后,儿子小马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大约价值3万元。有一天李某找到小马,声称其父亲曾向自己借款4万元用于建造房屋,并拿出了借据。小马想知道对于这一债务,自己要偿还吗?如果要还,应该还多少呢?

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对应的,享有权利就应该承担义务。继承人的遗产包括财产也包括债务,继承人既然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当然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财产时,也应一并继承。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6.其他个人债务。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该条款规定可知,遗产首先应该用于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其次优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各种债务。但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另外,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

综上所述,一旦马某的儿子小马继承了遗产,对马某的债务也要一并继承。小马继承的财产应该先偿还马某生前所欠的税款,然后再清偿所欠的债务,因为马某遗留的财产是3万元,而债务是4万元,已经超过了小马从其父亲那里继承的财产,所以小马只需偿还3万元债务,剩下的1万元,如果小马自愿偿还的,当然可以,如果不愿偿还,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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