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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有哪些

日期:2013-12-01 来源:合同纠纷律师网 作者:合同纠纷律师 阅读:994次 [字体: ] 背景色:        

郑某连日头痛,医生也没有检查出原因,只是让她回家多休息。郑某要求医生给她开点安定片,医生说这是国家管理的精神药品,不能随便开。国家管理的精神药品有哪-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对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进行管制。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属于我国精神药品管制范围的包括:兴奋剂、抑制剂和致幻剂等,共2类132种。同时也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除本条例另有规定的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关联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特别提示:精神药品不是毒品,但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极度兴奋或抑制,严禁滥用。许多健康催眠药和健康的精神类药品不属精神药品,许多副作用相对不大的精神类药品和许多副作用相对不大的催眠药不属于精神药品,国家鼓励药店销售这些催眠药和精神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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