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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工伤一级至十级残疾及工亡赔偿待遇标准

日期:2014-12-31 来源:北京民事诉讼律师 作者:民事律师 阅读:3214次 [字体: ] 背景色:        

上海市统计局发布《2013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涉及赔偿标准部分有“据抽样调查,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43851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9208元。城市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8155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3425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根据最新公布的上海市2013年人均收入情况,现公布2014年上海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职工年平均工资:60432;职工月平均工资: 5036;
 
2、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43851;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9208 ;
 
4、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 28155元;
 
5、农村居民人均年人均消费性支出 13425元。
 
上海市包括:浦东新区、徐汇区、黄浦区、杨浦区、虹口区、闵行区、长宁区、普陀区、宝山区、静安区、闸北区、卢湾区、松江区、嘉定区、南汇区、金山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伤残赔偿金(城镇居民):(60周岁及以下) 43851×20×伤残等级系数
 
伤残赔偿金(农村居民):(60周岁及以下)19208×20×伤残等级系数
 
(注:伤残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伤残等级系数是十级百分之十,一级百分之百,以此类推。)
 
2、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60周岁以下877020元 ,75周岁以上219255元,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43851元×年限(实际周岁年龄-60);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60周岁以下384160元 ,75周岁以上元96040,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19208元*年限(实际周岁年龄-60);
 
3、丧葬费 : 5036(职工月平均工资)× 6 = 30216
 
4、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28155(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
 
被扶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13425(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
 
(注: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计算20年, 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天数
 
6、营养费  20~40×天数
 
7、住宿费   60×天数(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调整)
 
 
 

序号
项目
依据
1
医药费
按发票
2
误工费
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
护理费
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
营养费
20—40/天×营养期限
5
交通费
按票据
6
住宿费
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元/天×住院时间
8
物损费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
9
鉴定费
凭票据
10
律师费
凭票据,参照《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
11
残疾赔偿金
60周岁及其以下
城镇:43851×20×伤残系数
农村:19208×20×伤残系数
61—75周岁
城镇:43851×年限×系数
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居民:19208×年限×系数
75周岁以上
城镇:43851×5×系数
农村:19208×5×系数
12
残疾辅助器具费
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3
丧葬费
28152
14
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28155×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13425×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15
死亡赔偿金
60周岁及其以下
城镇:877020
农村:384160
61—75周岁
城镇:43851×年限
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19208×年限
75周岁以上
城镇:219255
农村:96040
16
精神损失费
死亡
50000
 
残疾
50000×系数
17
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
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18
                         最新数据
19
职工平均工资
年:56300 月:4692
20
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43851
21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9208
22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8155
23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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