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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专栏简介租赁合同
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是,出现上述情形必须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所谓“无法使用”是指无法按照租赁物的约定用途使用,或者无法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的义务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722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谁所有除当事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租赁期限内归承租人所有的收益包括两类:一类是因为占有租赁物而产生的收益;另一类是使用租赁物而产生的收益。如承租人从房屋租赁的转租中收取的超额租金、承租人租用汽车经营货物运输获得的收益等。
《民法典》对转租是怎么规定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租金和违约金。《民法典》第719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房屋承租人优先承租权制度的司法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首次在立法中规定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该规定虽简单,但在保护承租人权利以及居住稳定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确把握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的特点和适用要件,是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的关键所在。
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吗改善是指对租赁物并不改变其外观形状,而是对其性能进行改良。如将汽车由原来的化油器改装为电喷的。增设他物是指在原有的租赁物上添加另外的物,如在汽车上安装音响设备等。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当负担哪些义务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民法典》第714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应当负担哪些义务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713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734条第1款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出租人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实际损失,即承租人要获得类似房屋所多支出的价款损失,以及在购买房屋过程中支出的费用损失。这些损失都是因为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而造成的,所以出租人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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