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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专栏简介

租赁合同

  • 租赁期限届满的,若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吗
    日期:2017-12-11 点击:2230次

    租赁期限届满的,若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吗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租用该房屋,交付给出租人租金,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继续收取租金,从双方的行为我们可以推定双方合意续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过此时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随时都有解除权但是若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届满之前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有足够的时间另行租赁,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 租房合同中约定的租房期限有限制吗
    日期:2017-12-11 点击:512次

    租房合同中约定的租房期限有限制吗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问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承租吗
    日期:2017-12-11 点击:666次

    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承租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房屋作为生活资料为承租人所租赁,进行生活居住或者经营,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无理妨碍承租人的居住权或经营权,当然也不能无理损害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亲属的居住权或经营权。同理,在承租人死亡后,只要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承租人原共同居住人即应当享有住房租赁的权利。

  • 在同一条件下,房主出卖正在出租的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日期:2017-12-11 点击:260次

    在同一条件下,房主出卖正在出租的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承租人的一项法定权利,其旨在维持房屋的利用状态,保护承租人稳定住房的权利。但同时,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也有其限制性条件,若承租人提出的购买承租房屋条件低于第三人提出的条件,法律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合法财产权,规定此时出租人有权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承租人因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而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出租人进行赔偿吗
    日期:2017-12-11 点击:191次

    承租人因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而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出租人进行赔偿吗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出租人应如约向承租人提供符合约定用途的住房,如果出租人违反约定,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应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 租客违约群租房子,房东起诉解除合同
    日期:2017-12-05 点击:920次

    租客违约群租房子,房东起诉解除合同,租客拖欠房租、拖欠公共事业费、破坏房屋设施、噪音扰邻、房屋转租群租等众多问题也让房东叫苦不迭。调查发现,很多矛盾纠纷都是由于房东和租户当初在确定租房时,太过随意或考虑不周造成的,而其中受伤的,房东、租户都少不了。

  •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能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日期:2017-09-10 点击:241次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能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租赁物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 发起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应担责
    日期:2017-09-06 点击:194次

    发起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应担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次承租人取得租赁房屋所有权后,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是否应当继续履行
    日期:2017-09-06 点击:398次

    次承租人取得租赁房屋所有权后,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是否应当继续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之规定,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

  • 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能否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日期:2017-06-23 点击:248次

    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能否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规定已经作废,“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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