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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集资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日期:2015-06-07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阅读:820次 [字体: ] 背景色:        

企业内部集资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为了扩大再生产,往往存在资金短缺的现象。然而实践中,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同时面临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难度大、成本高企等问题,企业有可能会选择向内部员工及其亲属集资。那么,单位内部集资是否属于非法集资?企业内部集资该如何规避“非法集资”风险?本文将一一解答这些问题,详细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在实践中,常常有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动员职工和其家属集资,或者采取行政摊派、职工福利等方式,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吸收职工存款入股,这属于非法集资吗?

律师解答:亲友单位内部集资不属非法集资

当然不是。

我国现行法律允许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职工持股的集资行为,该行为并不属于非法集资。但同时又规定,企业不得进行有偿集资。国务院《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62号)明确规定:“禁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向内部职工或者向社会公众进行有偿集资活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罗国良副庭长详细介绍了针对特定人群吸收资金和针对公众吸收资金之间的区别。公检法联合发布的文件中指出,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罗国良称,“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认定非法集资的必要条件。有的人员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而是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种情形之下,由于集资对象具有特定性,限定于亲友圈或者单位内部人员等有限范围之内,不是“社会公众”,因此不符合非法集资的社会性特征。这种“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

律师提醒: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集资仍被认为“非法集资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行为人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然后再向他们吸收资金。这种情形下,集资的对象实际上并不是特定人员,而是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只不过行为人的集资手段更加隐蔽而已。根据规定,这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企业内部集资须掌握必要的法律程序

其实,企业内部集资相当于目前市场上非常流行的“员工持股计划”。

关于企业内部集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企业内部集资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了相关的法律程序:

1、企业内部集资系指企业向内部职工筹集资金的行为。企业内部集资一般应采取发行企业内部债券的方式。

2、企业进行内部集资,必须制订集资章程或办法,经企业的开户金融机构审查同意后,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3、企业内部集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企业正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总额。

4、中国人民银行对企业内部集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

5、企业内部债券可以在企业内部转让,但不得公开上市转让。企业应在内部指定专门机构,办理内部转让事宜。

6、对企业内部集资活动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由当地人民银行委托企业的开户金融机构负责。中国人民银行要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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