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互联网上实施诽谤行为怎么办?
问:我和吴某曾是合伙关系,因在合伙过程中有些矛盾,其竟然在互联网上实名恶意举报,散布谣言,严重贬损我的人格,名誉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该怎么办?
答: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诽谤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网络诽谤信息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可你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是必须要有足够证据证明吴某所散布的不是事实,以及该捏造信息被转载达到500次以上。所以,你可以将这些证据材料准备好,直接向吴某的户籍所在法院的刑事庭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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