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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纠纷中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如何确定

日期:2018-01-24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568次 [字体: ] 背景色:        

商事纠纷中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如何确定

编者按:商事纠纷中,存在两个代理人均持委托手续要求代理公司起诉或应诉的情形,比如一方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另一方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委托书,此时,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如何确定?代理人的冲突可能体现出股东之间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所以对程序问题的把握甚至直接影响案件的实体裁判结果。本案主审法官结合公司意思自治原则,严格依据公司内部最新决议,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专业分析。

1、基本案情

2004年3月10日,A公司依法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共有六人分别为:张某、魏某、付某、李某、刘某、贾某,法定代表人为张某;2011年12月13日,张某死亡后,其妻祝某通过诉讼,得到张某持有的31%的股权。

2012年9月8日,A公司形成一份股东会会议决议,记载除魏某外,公司其他股东(合计持有80%股权)均同意祝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于2012年8月17日后相继从A公司取走该公司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公章。

2014年3月2日,A公司形成股东会会议决议,除魏某外,其他股东均同意公司对魏某占用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的行为提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诉讼。其后,魏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上述股东会决议。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驳回魏某的诉讼请求。魏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案件焦点

A公司在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已经去世,且公司公章由被告魏某掌握,在此情况下,祝某是否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法院裁判要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在其原法定代表人张某死亡后,需要选举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作出意思表示。本案中,A公司2012年股东会决议明确由祝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该决议已达到章程规定的表决权比例,其内容应视为公司意志的体现,虽然工商登记尚未对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备案,但不影响A公司决策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效力。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具有代表公司意志的效力,故祝某有权代表A公司提起本案诉讼。而且,2014年股东会决议亦明确同意相关诉讼事宜和代理人的委托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祝某办理。魏某并非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取得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的行为亦未经过股东会的同意,因此,魏某无权代表A公司开展经营业务,其继续持有A公司的证章显属不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魏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以及公章。

魏某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A公司的股东分别为张某、魏某、付某、李某、刘某、贾某,股东张某死亡后,张某妻子祝某继承股权,并经生效判决认定,故A公司现股东为祝某、魏某、付某、李某、刘某、贾某。上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并做出股东会决议,一审法院据此认定A公司2012年股东会决议应视为公司意志的体现,并无不当。虽魏某称其曾起诉请求撤销A公司2012年股东会决议,但其又称在法院释明后撤回了起诉,即并无生效判决撤销2012年股东会决议,故该股东会决议当属有效决议,且该效力并不需法院判决予以确认。魏某的上诉理由,于法无据。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法官后语

民事诉讼中,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情形较为常见。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因此,在委托手续的出具方面,不论是法定代表人签字还是加盖公司公章,均可代表公司的意思表示,对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然而,实践中还存在两个或多个代理人均持委托手续要求代理公司起诉或应诉的情形,具体表现为:一方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另一方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委托书;一方是公司在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诉讼或委托他人诉讼,另一方是由公司内部新选任但尚未进行工商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诉讼或委托他人诉讼,等等。本案即涉及这一争点。确定不同的代理人会使案件发展为不同的走向,对公司经营管理亦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案中的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更直接体现了股东之间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故对程序问题的把握甚至直接影响案件的实体裁判结果。

我们认为,对于代理人的确定,应当结合公司意思自治原则进行审查,严格以公司内部最新决议为准,而不论是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作为商事主体,应受商事登记制度的规范,但是有关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公章变更备案等,目的是向社会公众明示公司代表权的基本状态,属于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公司系独立的法人主体,其自身并不能像自然人一样作出意思表示,而是由相关权力机构以决议等形式作出。因此,在代理人的确定方面,应遵循内部自治原则,只要公司章程有约定,或者公司股东会形成了最新的决议对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诉讼事宜做出了安排,就对公司产生法律拘束力,而不论相关事项是否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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