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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虚假APP帮助他人盗取公民个人信息,获刑一年九个月

日期:2022-11-28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搭建虚假APP帮助他人盗取公民个人信息,获刑一年九个月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袁夏华,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处理。

2021年12月的一个晚上,夜深人静之时,吴某正刷着手机,突然跳出一个不明的诱惑链接。吴某好奇地点进去之后,依照网页的提示下载了一个名叫“S***N”的软件,迫不及待地注册登记,但总是提示登录失败。此时网页提示联系客服QQ进行解决。吴某加进客服好友后,对方邀请其裸聊。聊天过程中,对方突然挂断视频,发来了画面录像和吴某手机相册里的家人照片以及手机通讯录的截图。本着拿钱消灾的想法,吴某向对方的账户转账4000元。然而对方狮子大开口,要求继续转账16000元。吴某于是选择了报警。

如皋市公安局经过侦查发现河北邢台刘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刘某到案后供述,为了赚点零花钱,前后搭建了至少10个虚假登录软件服务器进行转卖。这些虚假app安装到用户的手机后,会非法获取用户的短信、通讯录、照片、用户IP、用户定位数据,并把这些个人信息存储在服务器的后台。买家可以用获取的个人信息对用户实施诈骗或者敲诈。服务器搭建完成以后,刘某通过QQ群、闲鱼等平台打出“免杀、服务器搭建、app分发”的广告进行出售。买家只需要登录刘某出售的服务器后台生成的登陆帐号和密码,就可以查阅后台窃取的相关资料。刘某因此前后获利4399元。公安机关鉴定发现,吴某下载的“S***N”app共非法获取包括吴某在内的4233人的手机内通讯录等公民个人信息共计91531条。

另查明,刘某还将此生财之道传授给同乡刘某某。刘某某卖出3个虚假软件,获利3000余元。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帮助他人通过软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官提醒:好奇害死猫,乱点会中招。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网页、短信链接,不要下载非正规的app,不要随便连接公共wifi,不要使用来路不明的充电宝,做好个人信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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