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股权影响股东利润分配吗?
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从上述司法解释来看,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并不当然丧失利润分配的权利,而是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在其(2016)最高法民再357号判决书中认为:“限制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有抽逃出资的行为;二是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作出限制。”
相关案例:(2016)最高法民再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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