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实际履行并非出租人的过错所致,而是由于原来的承租人占用房屋未能及时退出所致。对于此种情形,应当追加原承租人为共同被告并判定出租人履行义务,同时也判定原承租人退出房屋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于出租人本意并非拒绝履行合同,导致房屋不能交付,主要是由于案外人(原承租人)占有所造成,故而,这样的租赁合同纠纷不能判决不能实际履行而予以解除,应当判决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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