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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律师谈特许加盟有哪些优点

日期:2013-11-03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 作者:北京公司律师 阅读:60次 [字体: ] 背景色:        

1.由于总部拥有的品牌、商标、经营管理技术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独创事业,无论在时间上、资金上还是在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入行。

2.优秀的总部,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都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高附加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别化来领先竞争对手,加盟店可不必自设开发部门。

3.由于总部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事务等,使加盟店能心无旁骛地专心致力于销售工作。

4.加盟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生活习惯等问题,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维护。

5.如果自己创业,则商品、原材料进货等,都可能有种种困难,而加盟店则因总部大规模生产及订制,甚至连设备、餐桌椅、杂项装备等,都可以便宜的买进。

6.开张前的职前培训等工作,都可以由总部获得协助,开张后还会定期有人来做各项指导。

7.自己 独创生意,如果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加盟店则有总部为后盾,可以作为支援。

8.自行创业则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加盟店则可以有总部咨询,作立地条件评估,甚至总公司帮助选址。

9.由于总部对周围的环境随时作市场调查,包括顾客层形态、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加盟店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10.加盟店的成功,就是总部的成功,也等于帮助总部拓展市场,因此总部对业绩好的加盟店要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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