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在某私营企业工作,进入企业时双方约定试用期1个月,转为正式职工后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林某试用期后正式工作半年了,该企业还没有为他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林某应该怎么办?
林某应与该公司相关领导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仍未得到圆满解决时,林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属于违法行为。《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由此可知,用人单位不缴纳员工养老保险,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并为本人补缴未缴纳的保险费;(2)向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3)在知道用人单位未为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的60日内,或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60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被单位辞退之日计算),向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4)超过法定时效未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林某所在单位一直不为他缴纳养老保险,他可以用以上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联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特别提示:面对用人单位迟迟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用多种措施和方法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首先应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求最快解决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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