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方某要开办一个经营饮料的合伙企业,他们想测试一下行业前景,于是决定进行一个星期的“试营业”。试营业不到两天就被工商管理局叫停了,要求他们办齐相关手续后再正式营业。企业领到营业执照前不可以“试营业”吗?
于某和方某的企业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没有正式成立以前,是不可以“试营业”的。
各类经营者都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也就是说,经营者在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前,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经营者不办理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正在审批办理中,而进行“试营业”都是无照经营,属于违法行为。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F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于某、方某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就进行“试营业”,是无照经营,应当立即停止,待办理好合法手续后再开张迎客。
政策来源:《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特别提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者大多数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社区、背街小巷等,汇集了小餐饮、小食品、小理发美容等行业。这些无证无照经营商户规模小、流动性强、隐蔽性大,在方便大众的同时给社会造成极大的不稳定。人们发现无照经营商户要谨慎从事,最好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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