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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承担什么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是否收取逾期利息或者逾期利率为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如果金融机构借款时,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那么,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
如何确定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与贷款人对返还借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贷款人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吗因此,《民法典》第672条规定,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在实践中,借款人应当主动向贷款人提供的主要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等。
借款合同应采用何种形式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书面合同内容明确、责任清楚,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便于检查,发生纠纷后容易举证。在实践中,金融借款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既有利于合同的履行,避免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也便于发生合同纠纷后举证,及时解决纠纷。但是考虑实践中时常出现自然人之间的小额短期借款,大多当事人之间较为熟悉,没有必要强制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因此,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允许当事人约定采用口头形式。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影响,民法典合同编借款合同章共十四条,具体条文为第六百六十七条至第六百八十条,主要调整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法人、非法人、自然人相互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对借款合同的概念、形式及内容、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借款合同》此条约定无效,借款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担保贷款合同解除,应由出卖人返还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另案生效判决已确定越州公司就合同解除时的剩余贷款本息向建行青海分行承担还款责任,对该责任认定不应再有争议。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对大额现金交付事实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举证证明标准应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高度可能性”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对本证和反证的举证证明标准作出了区分规定。该条第一款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民间借贷涉嫌虚假诉讼认定的10个法律要点,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是指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采取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方式提起民间借贷民事诉讼,意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和执行,侵害第三人、集体或者国家利益的行为。那么, 民间借贷涉嫌虚假诉讼该怎样认定呢。
约定一方只收回报不担风险的合作合同,应认定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的,应就相关事实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借款人不能对相关事实进行合理说明的,应认定借贷行为已实际发生。
出具借条时的常见陷阱,打借条时要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借款人将出生年月、住址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借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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