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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专栏简介

借款合同

  • 仅凭转账记录能否索要借款
    日期:2020-09-01 点击:306次

    仅凭转账记录能否索要借款,没有借条,仅凭转账记录能否索要借款?近日,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原告仅能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 借款人即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案涉借贷关系存在债务加入情形的,该案亦应按民事案件继续审理
    日期:2020-08-03 点击:901次

    借款人即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案涉借贷关系存在债务加入情形的,该案亦应按民事案件继续审理案涉借款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借款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事实之一,但在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又与他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该他人加入借贷债务。他人的债务加入行为与借款人涉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并非同一事实,故借款纠纷民事案件应继续审理,而不应因其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该刑事案件的处理并不影响本案作为民事案件的继续审理,即使可能存在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某些冲突,也可以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协调解决。

  • 借贷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为借款提供担保的,也不影响该借贷主合同的效力
    日期:2020-07-07 点击:537次

    借贷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为借款提供担保的,也不影响该借贷主合同的效力1.融资租赁合同具有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包含两个交易行为,一是出卖人和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一是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两个合同互相结合,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2.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即使通谋虚伪意思表示认定为无效,对于其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仍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断。据此,即使借贷合同双方系恶意串通,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保证人为该借款提供保证,也不影响借贷主合同的效力。

  • 逾期罚息不应当作为计算复利的基数
    日期:2020-06-15 点击:270次

    根据相关行业行政规章的规定,复利系针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而言,出现借款逾期的(包括被宣布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的借款本息),以罚息利率计算利息和复利,亦即只是利息和复利的计息标准提高为罚息利率,而不能认为逾期罚息亦应当作为计算复利的基数。

  • 名义借款人在特定情形下不应承担责任
    日期:2020-05-20 点击:265次

    名义借款人在特定情形下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的,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

  • 委托贷款合同性质的界定分析
    日期:2020-05-17 点击:287次

    委托贷款一方面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范围,由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另一方面又因其资金来源等特性与民间借贷存在相通之处,其在不同方面分别体现出金融借款与民间借贷的特点。在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委托贷款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分析委托贷款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是更具有金融借款还是民间借贷的特点,进而确定可参照的规则。

  • 不同情形下利息支付行为的不同法律效果
    日期:2020-05-02 点击:145次

    笔者在办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不同情形下利息支付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甚至直接决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笔者总结了如下四种不同情形,以此展开讨论。

  • 变相提前扣除利息行为是否合法
    日期:2020-04-23 点击:451次

    变相提前扣除利息行为是否合法,就利息性质而言,利息是按约定利率计算的孳息,是借款人完全支配和使用借款本金所承担的成本,是借款人使用该借款本金所创造经济效益一部分利润转移给出借人。如果事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无疑使借款人利用本金创造经济效益的资金条件受到限制,这对于借款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 如何以事实认定本金数额及利息的提前扣除
    日期:2020-04-23 点击:276次

    一旦出借人要求以借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要求还款,借款人往往以借条等债权凭证包含隐形高息、提前扣除利息、实际本金数额与载明本金数额不一致等理由抗辩,法院很难查证出借本金的实际数额。在此情形下,应初步判断出借人主张的借款事实是否具有不可排除的合理怀疑,在存在合理怀疑时,应要求出借人进一步举证。对于本金实际数额的法律事实认定,应该以《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解释》为依据,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

  • 逾期还款利息计算的截止时间如何确定
    日期:2020-04-19 点击:853次

    第一种观点认为,逾期还款利息应计算至贷款人起诉之日止;第二种观点认为,逾期还款利息应计算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第三种观点认为,逾期还款利息应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日止;第四种观点认为,逾期还款利息应计算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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