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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合伙企业
合伙人未经清算能直接起诉退回合伙投资吗《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先清偿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清偿所欠税款、然后清偿合伙债务,如有剩余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分配利润。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只收取固定红利不承担亏损吗合伙协议约定只收取固定红利不承担亏损的条款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人合伙最典型的特征是各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内部可以约定承担盈亏的比例,但合伙债务对外均按全部债务由每个合伙人分别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 合伙财产如何处理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进行结算,经过结算后才能最终确定各方的投资情况、企业经营盈亏、企业财产状况,以及各自所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等情况,因此未经过结算,原告要求确认其退伙于法无据,应驳回其诉请。
个人合伙有哪些特征?合伙人的共同出资作为合伙组织的价值形态表现,是合伙得以进行合伙经营事务的物质前提。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可以是均等的,也可以是不均等的。出资种类不限,既可以是实物形态的,如房屋、资金、设备、工具等;也可以是无形财产,如劳务、技术以至信誉。技术既可以是专利技术,也可以是未经专利登记的专有技术,还可以是一技之长的某种技艺。
如何认识合伙企业法?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保持了原合伙企业法关于确认合伙企业的团体性,突出合伙企业的主体地位,调整合伙企业内部、外部关系的基本内容,但同时采用大量突破性规定,发展了我国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对合伙企业入伙问题的几点思考在加入有限合伙之前,入伙人必然要求了解合伙经营状况,从而决定是否入伙、以何种身份入伙以及如何确定合伙契约。同时,依诚实信用和知情权原则,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2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得以隐瞒或欺骗的方式诱骗第三人入伙。
合伙企业的设立基础是什么?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哪些不同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底分成的投资模式属于合伙还是借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个人合伙的三大基本特征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本案中,张某与李某在入股协议中约定最低投资回报为100%,李某不承担合伙亏损,但确保最低回报,这显然与个人合伙共负盈亏这一基本特征不符。
合伙企业和合伙人如何清偿债务《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一规定,在重申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基础上,明确了合伙人分担合伙债务的比例,以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为准。关于合伙企业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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