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飞跃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公司盈余分配专栏简介

公司盈余分配

  • 关于资本公积金的规定
    日期:2012-07-17 点击:677次

    关于资本公积金的规定 资本公积金是指直接由资本或资产等原因形成的公积金。依照本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超过票额发行所得净溢价额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公积金的收入,如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都应当按照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日期:2012-07-17 点击:853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税后利润在进行以上分配后,如仍有剩余,可以按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有限责任公司,除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外,按照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外,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不得分配股利。

  • 关于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规定
    日期:2012-07-17 点击:330次

    关于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规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是由债权人转变为股东的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公司不能强迫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期限届满时不行使转换权,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规定还本付息。

  • 关于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规定
    日期:2012-07-17 点击:792次

    关于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规定 发行事项的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发行规模、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债券利率、转股期、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 公司债券转让方式及效力的规定
    日期:2012-07-17 点击:395次

    公司债券转让方式及效力的规定 记名公司债券通过债券持有人的意思表示和债券的实际交付,成立转让。因此,记名公司债券的持有人转让其债权时,应当在债券票面上背书,记载转让人的转让意思,并将其所持债券交付受让人。除这种转让方式外,对记名公司债券,也可以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记名公司债券,必须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变更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等记载事项才能产生转让效力,否则该转让不能对抗公司。

  • 关于公司债券转让价格的规定
    日期:2012-07-17 点击:389次

    关于公司债券转让价格的规定 公司依法发行的公司债券与股票等其他有价证券一样,具有流通性,可以转让。依法转让公司债券是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主要通过两种方式确定:一是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的转让一般应当遵循证券交易活动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由债券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决定。

  • 关于记名公司债券登记结算制度的规定
    日期:2012-07-17 点击:264次

    关于记名公司债券登记结算制度的规定 公司债券是针对社会公众的、长期的、集团性的债务,有些公司债券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为了规范公司债券发行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法律设置了证券登记结算制度。证券法规定,上市交易的证券应当全部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制定了《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发行的债券应当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托管和结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负责证券公司债券的登记、托管和结算。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136912556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