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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例专栏简介

民事诉讼案例

  • 债务人怠于依生效判决向次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情形
    日期:2016-02-05 点击:191次

    债务人怠于依生效判决向次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情形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经生效判决确定后,如无客观因素制约,能够实现而未实现,可认定为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 债务人享有确定的到期债权是代位权诉讼成立前提
    日期:2016-02-05 点击:158次

    债务人享有确定的到期债权是代位权诉讼成立前提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是否享有到期债权的事实并不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不能成立。

  • 代位权行使应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为前提
    日期:2016-02-05 点击:189次

    代位权行使应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为前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为前提,在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因双方实际抵扣行为而归于消灭情况下,债权人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主张不能成立。

  • 一方以保息分利方式获取固定利润的应认定为借款
    日期:2016-02-04 点击:122次

    一方以保息分利方式获取固定利润的应认定为借款一方提供资金,并不参与共同经营,亦不承担风险责任,不论房地产开发项目盈亏,均以“保息分利”方式按期收回本金、利息并按比例收取利润,应认定双方关系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借款合同关系。

  • 名为委托理财实为企业间资金借贷,应认定为无效
    日期:2016-02-04 点击:188次

    名为委托理财实为企业间资金借贷,应认定为无效以委托理财为表现形式的企业之间资金借贷,因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认定无效。

  • 倒手买卖并收取固定利息应视为名为买卖实为借贷
    日期:2016-02-04 点击:151次

    倒手买卖并收取固定利息应视为名为买卖实为借贷一方当事人出资购买和销售货物但不承担转售的交易风险,且在一定期限后收回本金并获得固定的利息回报,符合借款合同特征。当事人与卖方、买方之间以签订购销合同为名,进行企业间借贷,属于《合同法》第52条第3项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案涉购销合同应确认无效。

  • 快递人员将人撞伤后能否向快递公司追偿
    日期:2015-12-23 点击:85次

    快递人员将人撞伤后能否向快递公司追偿虽然事故发生时已不在上述合同的履行期限内,但在原告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工作模式改变的情况下,应认定合同的主要内容实际得到了履行,并在事故发生时仍在履行过程中。另外,王某经由中通速递山东网管中心的特许,已于2011年12月份成为中通快递加盟商,因此,应该认定原告实际上与王某之间形成一种业务发包承包性质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 再审人身损害赔偿应按何统计标准定损
    日期:2015-12-17 点击:80次

    再审人身损害赔偿应按何统计标准定损应以再审法庭辩论终结时上一统计年度为标准,理由是侵权行为与诉讼行为存在时间差,而物价指数的上涨因素等并未在计算中予以考虑,如果仍然按照原审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统计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原审原告难免会因物价指数上涨所获得的赔偿数额实际减少,而赔偿义务人则会因违反诚信原则故意拖延支付赔偿而获取不当利益。

  • “私下”调解协议可否申请司法确认
    日期:2015-12-17 点击:60次

    “私下”调解协议可否申请司法确认1、双方当事人没有一同申请,2、双方的协议是私下达成,没有依据人民调解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因此,如果法院受理该申请,可能会出现一方当事人反悔、或者当事人一方不到庭的情况发生,这样就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 从本案谈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本质区别
    日期:2015-12-17 点击:56次

    从本案谈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本质区别合同诈骗罪与民事合同纠纷性质不同,但二者在合同履行瑕疵、造成损失等客观表现方面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失,如果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欺骗性和非法占有的因素,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天灾人祸或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使当事人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只能定性为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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